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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要求》可知,化妆品系指涂、擦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或口腔粘膜,以达到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产品。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化妆品不再仅仅是女人生活的必需品,不少爱美男士也是化妆品的忠实粉丝。美发、纹眉、美白、祛斑、美唇、丰乳等等,都离不开化妆品。然而,并不是每种化妆品都是安全的,化妆品都是化学合成品,虽然有对人体保护和美化的功能,但同时也会挥发出各种有害物质而对健康不利,有些化妆品会伤害到人体的身体健康,有些甚至会致癌。
近年来,随着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研究的快速发展,对化妆品的研制已逐渐从主要重视安全性转变为安全性和功效性并重的时代。为加强对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性的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产品上市前需对化妆品功效宣称及安全性进行评价,评价合格的产品方可上市销售。
而化妆品产品要在市场上行走,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技术规范》)不得不提,不得不遵守。该规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简称《卫生规范》)的修订版。这一规范规定了化妆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包括通用要求、禁限用组分要求、准用组分要求以及检验评价方法等。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经营的化妆品(仅供境外销售的产品除外)。在2021年5月,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禁用原料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
※《GB 7916-1987化妆品卫生要求》
※《GB 5296.3-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或《GB 23350-2021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2015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公告(2015年第268号),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2019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将化妆品中激素类成分的检测方法和化妆品中抗感染类药物的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19年第66号),涵盖《化妆品中激素类成分的检测方法》和《化妆品中抗感染类药物的检测方法》。
※2020年6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27号)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将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等7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1年第17号),涵盖《化妆品中防腐剂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硼酸和硼酸盐检验方法》《化妆品中对苯二胺等32种组分检验方法》《化妆品中维甲酸等8种组分检验方法》《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微核试验》《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化妆品防脱发功效测试方法》7项检验方法。
※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4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共公示26种功效类别。
※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公告(2021年第50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51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5月,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禁用原料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
※2021年6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的公告(2021年第77号),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7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67号)。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重点品种,主要包括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宣称抗皱祛痘类、宣称止痒类、宣称促进毛发生长类、眼部护肤类、儿童牙膏等18类产品。风险监测项目主要包括:重金属、激素、抗生素、微生物、防腐剂等。风险监测采样兼顾线上和线下化妆品主要销售渠道。
※2021年8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0月,《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药监综妆〔2021〕91号)发布。
※2021年10月,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1年第123号),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国家药监局关于3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86号),不合格品类主要为:染发类(19个,16个标签标识不合格,2个超量添加染发剂苯基甲基吡唑啉酮,1个非法添加2,6-二氨基吡啶)、防晒类(4个,4个标签标识不合格)、BB霜(个)、保湿滋养类(5个,5个菌落总数超标)、防护隔离类/BB霜(5个,5个标签标识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签标识(28个)、菌落总数(5个)、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个)、2,6-二氨基吡啶(1个)。
1、2006年9月,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验出SK-II化妆品含有禁用物质铬及钕0.77至2ppm后向社会通报,新华社随即在报道中宣称铬、钕会导致严重的健康伤害。现被“铬事件”误伤的SK-II已经恢复活力。
2、2010年7月14日,香港媒体《壹周刊》一篇名为《霸王致癌》报道称,霸王旗下的中草药洗发露、首乌黑亮洗发露以及追风中草药等产品经香港公证所化验后,均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恶烷。而“二恶烷事件”把霸王截死在乌江。
3、2013年3月,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2013年1月)》报告中披露了由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资生堂公司生产的资生堂安热沙防晒霜被检测出镉超标。最终,运气很好,镉超标的安热沙没出啥乱子。
4、2013年7月,日本化妆品公司佳丽宝及其旗下子公司宣布将召回45万支添加美白成分“杜鹃醇”的化妆品。杜鹃醇事件让佳丽宝的心还在滴血。
5、2017年6月,法国消费者保护团体全国消费者联合会发布研究报告称,欧莱雅、宝洁公司所生产的部分品牌化妆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列出12种消费者应避免接触的有害物质。在过敏原方面,有62种产品含有这类物质,其中55种产品含有甲基异噻唑啉酮(MIT);至少101种产品中含有干扰内分泌的物质,其中44种产品含有可吸收紫外线的防晒剂甲氧基肉桂酸辛酯。在其曝光的产品中,有些名牌产品含有有害物质,其中26种产品含有对羟基苯甲酸脂,包括男士刮胡膏、须后水或者除臭剂、牙膏、洗发水等产品。宝洁旗下帮宝适等品牌所生产用来擦拭婴儿屁股的护肤湿巾中含有苯氧乙醇。ROC3种产品、欧莱雅2种产品、家乐福(CARREFOUR)2种产品、蕾克蕾(LECLERC)2种产品以及其他17个常见的牌子中都含有羟基苯甲酸酯。
6、2019年,国家药监局共通告不合格化妆品399批次,产地以广东省居多,为321批次(80.5%),抽样地遍及全国29个省(区、市)。其中染发类产品354批次(88.7%,其他类别产品45批次。不合格问题包括pH值超标、限用物质含量超标、重金属含量超标、微生物超标及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其中,染发类和防晒类不合格产品还大量存在实际检出成分与批件配方及(或)标签标识成分不符的情况。不合格产品中的84批次为假冒产品。
7、2020年2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20年化妆品首次抽检公告,发现68批不合格化妆品,包括护肤品、洗漱用品、染发膏等,不合格护肤品有38批,不合格护肤品在「美白祛斑」「祛痘」「脱敏」「宝宝霜」进行分类,部分品牌甚至被多次上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汞等重金属超标(常见美白祛斑类产品中汞超标);非法添加糖皮质激素,如丙酸氯倍他索和地塞米松(常见面膜类产品);非法添加甲硝唑、克霉唑、氧氟沙星、氯霉素等抗生素(常见祛痘类产品);成分不合理使用这些成分不会对皮肤有帮助,但可能会对皮肤造成严重损害。
涂抹添加了抗生素的化妆品,使用者初期会感觉皮肤明显变好,但长期使用会造成皮肤萎缩变薄、变黑,甚至导致皮炎;更为严重的是,皮肤会因长时间使用含该类产品而产生耐药性,并发菌落失调。
8、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共发布了20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和390批次假冒化妆品。不合格的化妆品产品中,主要的不合格类别为染发类产品133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64.3%;其次为烫发类产品29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14%;面膜类产品14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6.8%;护肤类产品9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4.3%;宣称祛痘/抗粉刺类产品9批次,占总不合格批次的4.3%。2020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化妆品的不合格项目表现为:标签标识问题、微生物、糖皮质激素、抗真菌/组胺等禁用物质、染发剂超量使用、批件过期等。
9、2021年1月,一则“5个月大女婴因使用抑菌霜变成重达22斤‘大脸娃娃’”的消息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经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已确认召回的涉事产品“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和“开心森林一抹舒宝宝皮肤抑菌霜”含有氯倍他索丙酸酯,企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药店、母婴店和电商平台都有很多“消”字号的婴儿霜,它们大多打着神医、偏方的招牌,号称纯天然无激素,一两天就能见效。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所筛查,7批“消”字号湿疹产品4批含有激素。
序号 |
功效类别 |
释义说明和宣称指引 |
A
|
新功效 |
不符合以下规则的 |
01
|
染发 |
以改变头发颜色为目的,使用后即时清洗不能恢复头发原有颜色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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烫发 |
用于改变头发弯曲度(弯曲或拉直),并维持相对稳定
注:清洗后即恢复头发原有形态的产品,不属于此类 |
03
|
祛斑美白 |
有助于减轻或减缓皮肤色素沉着,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通过物理遮盖形式达到皮肤美白增白效果
注:含改善因色素沉积导致痘印的产品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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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 |
用于保护皮肤、口唇免受特定紫外线所带来的损伤
注:婴幼儿和儿童的防晒化妆品作用部位仅限皮肤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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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脱发 |
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脱落
注:调节激素影响的产品,促进生发作用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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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痘 |
有助于减少或减缓粉刺(含黑头或白头)的发生;有助于粉刺发生后皮肤的恢复
注:调节激素影响的、杀(抗、抑)菌的和消炎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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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养 |
有助于为施用部位提供滋养作用
注:通过其他功效间接达到滋养作用的产品,不属于此类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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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护 |
有助于维护施用部位保持正常状态
注:用于疤痕、烫伤、烧伤、破损等损伤部位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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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 |
用于除去施用部位表面的污垢及附着物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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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妆 |
用于除去施用部位的彩妆等其他化妆品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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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湿 |
用于补充或增强施用部位水分、油脂等成分含量;有助于保持施用部位水分含量或减少水分流失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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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修饰 |
用于暂时改变施用部位外观状态,达到美化、修饰等作用,清洁卸妆后可恢复原状
注:人造指甲或固体装饰物类等产品(如:假睫毛等),不属于化妆品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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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香 |
具有芳香成分,有助于修饰体味,可增加香味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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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臭 |
有助于减轻或遮盖体臭
注:单纯通过抑制微生物生长达到除臭目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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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皱 |
有助于减缓皮肤皱纹产生或使皱纹变得不明显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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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致 |
有助于保持皮肤的紧实度、弹性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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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缓 |
有助于改善皮肤刺激等状态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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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油 |
有助于减缓施用部位皮脂分泌和沉积,或使施用部位出油现象不明显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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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角质 |
有助于促进皮肤角质的脱落或促进角质更新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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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身 |
有助于保持皮肤干爽或增强皮肤清凉感
注:针对病理性多汗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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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发 |
有助于改善头发、胡须的梳理性,防止静电,保持或增强毛发的光泽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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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断发 |
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断裂、分叉;有助于保持或增强头发韧性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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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屑 |
有助于减缓头屑的产生;有助于减少附着于头皮、头发的头屑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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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色护理 |
有助于在染发前后保持头发颜色的稳定
注:为改变头发颜色的产品,不属于此类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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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毛 |
用于减少或除去体毛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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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剃须剃毛 |
用于软化、膨胀须发,有助于剃须剃毛时皮肤润滑
注:剃须、剃毛工具不属于化妆品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和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项目,均作为风险监测的检验依据。
在我国,染发、烫发和防晒三大类别化妆品因其安全风险相对较高,为特殊用途化妆品,上市前审批、市场监管都比普通化妆品更为严格,一直是国家持续重点监管的对象,随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祛斑美白和防脱发等特殊化妆品也将作为国家重点监管对象。随着国内面膜市场的扩大,市面上的面膜类产品易存在添加禁用物质(例如糖皮质激素)和微生物超标等问题,这也是国家持续重点监管的对象。此外,婴幼儿人群的皮肤毛发结构和抵御力都与成人有差别,需要格外关注产品的安全性,而国产非特化妆品的市场占有量巨大,也是需要重点监管的对象。
5-7个工作日。
常规项目:标签、净含量、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等;
理化项目:pH、总活性物、巯基乙酸、维生素D2、维生素D3、氨基酸等;
有害物质指标:汞、砷、铅、镉、甲醇、二噁烷、石棉、甲醛、游离氢氧化物等;
微生物指标: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菌落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
抗生素指标:甲硝唑、二水土霉素、金霉素、土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氯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美满霉素等;
防腐剂指标: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苯甲醇、苯氧乙醇、苯甲酸,对羟基苯甲酸甲、乙、丙、丁酯等;
染发剂中的染料:苯基甲基吡唑啉酮、2,6-二氨基吡啶等;
糖皮质激素类指标:曲安西龙双醋酸酯、泼尼松龙醋酸酯、氟米龙、氢化可的松醋酸酯、地夫可特、氟氢可的松醋酸酯、泼尼松醋酸酯、可的松醋酸酯、甲基泼尼松龙醋酸、倍他米松醋酸酯、布地奈德、氢化可的松丁酸酯、地塞米松醋酸酯、氟米龙醋酸酯、氢化可的松戊酸酯、曲安奈德醋酸酯、氟轻松醋酸酯、二氟拉松双醋酸酯、倍他米松戊酸酯、泼尼卡酯、哈西奈德、阿氯米松双丙酸酯、安西奈德、氯倍他索丙酸酯、氟替卡松丙酸酯、莫米他松糠酸酯、倍他米松双丙酸酯、倍氯米松双丙酸酯、氯倍他松丁酸酯等等。
青岛中一监测具备专业的化妆品测试能力,具有CMA资质,其中包括微生物、重金属、激素等项目测试,其检测方法的检出限值满足国标。
一、我们拥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测试团队。
二、我们的实验室获得CNAS、CMA资质。
三、我们和多家知名企业进行合作,拥有丰富经验。
四、中一监测深耕第三方检测,聚焦食品检测领域,服务更专业。